為積極應對塑料污染,我省近日制定下發《遼寧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今年年底,全省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這是記者日前從省發改委獲悉的。
《實施意見》首先明確了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范圍,即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對于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塑料產品,《實施意見》提出了“三步走”的治理目標。
到2020年年底,沈陽市、大連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圍內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范圍,擴大到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地區縣城建成區;全省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圍內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沈陽、大連城市建成區的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
到2025年年底,全省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全省范圍內所有賓館、酒店、民宿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省范圍內的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在替代產品的應用上,《實施意見》提出要推廣環保布袋、可降解購物袋、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等替代產品,鼓勵大型商場、連鎖超市、電商快遞推廣使用可循環、可折疊、標準化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