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要求,長興縣局集中組織力量,重點對四大領域開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的整治。對農膜和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加強排查,要求企業嚴格按要求組織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并出動執法人員266人次,檢查流通領域各類塑料經營戶125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4份,立案查處3起。
二是加強對農貿市場領域的管理。在全縣各市場推廣使用合格(厚度大于0.025MM)塑料袋,在農貿市場的進口處安裝可降解塑料袋發放機,目前21臺機器已全部投入使用,來買菜的群眾可通過掃碼免費領取一個可降解塑料袋。同市場舉辦方簽訂限塑責任書,明確市場主辦方責任主體責任,督促落實市場管理責任,共簽訂限塑工作責任書21份,將限塑工作納入市場經營戶信用評價考核體系。
三是加強對餐飲領域的監管。通過“長興陽光餐飲”App、餐飲工作平臺微信群、發放宣傳桌貼及標語等方式,加強對“拒絕使用一次性塑料”的宣傳;開展餐飲行業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已抽查和巡查餐飲單位共642家,其中網絡訂餐單位394家,發現并處置問題餐飲單位57家。
四是加強對藥械領域的監管。針對一次性使用塑料棉簽的銷售開展執法檢查,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00余人次,對全縣203家藥店進行了全覆蓋檢查,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12份,目前藥店中已無一次性使用塑料棉簽銷售。同時選取20家藥店為試點,率先使用符合標準的可降解環保袋,通過現場執法、現場宣傳、現場教育的方式教育引導藥品零售企業嚴格執行“限塑令”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