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縣檢察院干警對轄區內部分超市進行走訪調查,發現一些超市仍在銷售含PE材質的塑料制品,而這種一次性塑料制品位列海南省禁止銷售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
檢察官調查發現,牙叉鎮萬家惠超市銷售材質為PE的7安士加厚紙杯、一次性紙杯;品家福超市銷售含有PE材質的加厚紙杯、連卷保鮮袋;聯順超市銷售一次性佳能保鮮膜、PE一次性手套等。且上述超市均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和提示標語。
隨后,檢察官重點對上述三家超市進行調查取證,通過拍攝照片等方式如實記錄現場情況,固定超市內存在銷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證據。辦案組成員經研判,明確了不可降解塑料對環境的污染,同時確定白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違規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具有法定監管職責。
2月25日,白沙縣檢察院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對涉案超市及有可能銷售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經營場所進行排查,對違規銷售禁止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商戶,按法律法規要求及時處置;對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和提示標語的,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大對轄區內禁止使用、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群眾保護和改善環境的意識。
收到檢察建議后,白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于3月24日復函稱,已根據檢察建議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整治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活動,對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和提示標語的責令進行整改。
經調查核實,白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萬家惠、品家福兩家超市立案查處,并分別于4月15日、5月13日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萬家惠超市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紙杯479包,罰款3萬元;對品家福超市沒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52包,罰款3萬元。目前,被處罰的超市已主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繳納了相應罰款。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對地球生態環境危害巨大。檢察機關通過監督此案,督促行政機關加強監督管理,對違規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商戶進行查處,同時引導超市、農貿市場、商店等經營者更多地利用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促進了生活生產與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該案的辦理,堵住了行政機關監管漏洞,也彰顯了檢察職能與行政執法的合力,有力推動了“禁塑令”在全縣范圍內的貫徹落實。